中國信託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平台服務條款
中國信託商業銀行(以下簡稱「本行」)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四條所載之各項業務提供服務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。為保障使用者權益,本行已提供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平台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條款」)全部條款內容供使用者攜回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公告,供使用者審閱至少三日。
使用者申請本服務時,應先審閱、瞭解及同意本服務條款內容後,再簽署本服務條款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就本服務條款點選「同意」鍵,並應提供申請身分認證等級類型所需之相關資料,以完成註冊申請。一旦使用者點選「同意」鍵,即視為使用者已行使契約審閱期之權利,並已閱讀、瞭解及同意本服務條款內容。經本行依規定處理及接受使用者註冊申請,並以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後,本服務條款始為成立。
第一條(本行資訊)
一、主管機關許可字號:金管銀控字第10400202930號、金管銀控字第10500301810號,及金管銀控字第10600129690號函文
二、公司及代表人名稱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/負責人:陳佳文
三、申訴(客服)專線:(02)21711010或透過聯繫我們(https://www.yapee.tw/mvc/contactUs/init)
四、網址:https://www.yapee.tw
五、營業地址: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
第二條(定義)
本服務條款中之用詞定義如下:
一、使用者:指於本行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,利用電子支付帳戶,移轉支付款項或進行儲值者。
二、特約機構:指與本行簽訂契約,約定使用者得以電子支付帳戶支付實質交易款項者。
三、電子支付帳戶:指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,接受使用者註冊與開立記錄支付款項移轉及儲值情形,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之支付工具。
中國信託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平台服務隱私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
本網站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說明如下,敬請詳細閱讀: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茲告知以下蒐集事項:本服務係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行」)提供。使用者(下稱「您」)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,本行得於特定目的範圍內,蒐集、電腦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(包含但不限於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電子郵件、地址、電話、門號及其他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資料等);若您提供之資料非您本人之資料,則由您負責轉告該當事人相關告知事項。
第十一條(間接蒐集個人資料之運用告知)
本網站使用者如有使用非其本人之個人資料(例如:收件人姓名、電話等為使用者本人以外之姓名及電話等),請將第五條所規定之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,轉知予使用者於本行網站上所填載個人資料所屬之相關人(例如:收件人)知悉。
說明:電子支付帳號及密碼請妥善保管,切勿交付他人使用,特約銷售商、商戶與買家之交易,如因商品或其他消費糾紛而未能完成交易者,(包括但不限於退還交易金額或交易取消、終止後應退還之全數或一部分款項),原則上「應由特約銷售商、賣家全額自行負擔並依個案情況處理;相關損失不論遭任何方式(如退貨、遭盜用等)所生,一概由特約銷售商、賣家自行承擔」,請謹慎並自行判斷交易風險。